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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直监狱、劳教单位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5-11阅读次数: 次分享到:  

根据《安徽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皖人社发〔201212号)、《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263号)等规定,现将省直监狱劳教单位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职位代码300107—300204人选,资格复审时间:516日上午800—下午400。资格复审地点:安徽省监狱管理局大门西侧宝岛鸿福大酒店五楼会议室(合肥市安庆路310号)。

职位代码300205—300232人选,资格复审时间:517日上午800—下午400。资格复审地点:安徽省劳教局一楼会议室(合肥市安庆路282号,省公安厅西大院内)。

二、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一)体能测评时间

517日(星期四)上午730—1200,测评职位代码300107300154人选;下午130—500,测评职位代码300155300189人选。

518日(星期五)上午730开始测评职位代码300190300232人选。

(二)体能测评地点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运动场(合肥市大蜀山南,望江路559号。乘801路、48路、665路、651路公交车,到安徽公安职业学院站下)。

三、入围人选见通知后,请相互转告,并主动与我们联系进行确认。

职位代码300107—300204人选,确认电话:0551—2838367(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

职位代码300205—300232人选,确认电话:0551—2813186(省劳教局政治部)。

四、考生须知

12012年省直监狱、劳教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人选名单详见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2.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所有证件、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规定缴纳55元测试费用,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

4.参加上午体能测评考生于上午700到测评地点接受资格审查;参加下午体能测评考生于下午100到测评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5.参加体能测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体能测评通知书及缴费单据。

6.测评当日,考生应着适宜体能测评的衣服和鞋子。

7.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省司法厅政治部

                                                                           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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